講座題目:音樂學術研究的立案
內容提要🏃:音樂學術研究猶如“破案”,研究者通過“立案”、“偵緝”、“結案”的方式,完成學術研究的課題🙁。本次講座者以自己的研究為案例💇🏼♀️,提出一系列的疑問,即國立音樂院為什麼成立于1927年?與之相關的是,創辦人蕭友梅早在1920年在北京大學就提出建立音樂院的設想與提案𓀇👻,為什麼要到1927年,特別是換址于上海才得以成功?這個特殊的人物😟、這個特殊的年份、這個特殊的城市以及這個特殊的中國曆史時期🧎♂️⏬,為國立音樂院的建成✨,中國音樂的現代性發展提供了什麼樣的條件和保障🧔🏻♀️?以及國立音樂院誕生于什麼樣的中國近現代曆史與政治的土壤?其中涉及了什麼樣的社會及其人?通過引子、前言、正文“問題與思考”“理論與分析”幾個部分,並借以其提出的“音樂人事與文化的關系研究模式”,探討了音樂1927年國立音樂院誕生中的中國曆史、社會及其人。在結語中,作者強調曆史意識與人類學思維的融合互補促進音樂人類學對于音樂曆史的“整體性”認識和理解。
講座時間💁🏼♀️:2015年4月30日下午14:00-16:00
講座地點:實驗樓二樓學術報告廳
主講人介紹🛑:
洛秦,音樂人類學家、音樂史學家🦸🏿♂️。美國肯特大學(KSU)博士、美國華盛頓大學(U W)碩士🧀🧑🏽✈️、上海音樂沐鸣3碩士,上海音樂沐鸣3教授、博導,出版社社長、《音樂藝術》常務副主編。上海高校音樂人類學E-研究院首席研究員🈸、中國藝術人類學學會副會長、中國傳統音樂學會副會長、中國音樂史學學會副會長等𓀇,撰寫出版了《世界音樂人文敘事及其理論基礎》、《城市音樂紀事》💔、《樂與文📊:音樂行者的田野劄記》、“音樂人類學的理論與實踐文庫”等多種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