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關于開展2016年度省“錢江人才計劃”C、D類項目擇優資助工作的通知》,現就我院做好該項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助對象及標准
“錢江人才計劃”主要擇優資助近期回國來浙工作和創業的海外留學人員及團隊🧑🏻🤝🧑🏻。
(一)社會科學(C類)🙆♀️:主要資助社會科學(包括文化🚔、藝術、新聞、經濟👶🏽、法律👨🏽🔬、體育等)領域留學回國人員及團隊的工作啟動😟、來浙講學(教學)或進行谘詢服務和自主創業等;
(二)特殊急需人才(D類)👳🏻:主要資助我省急需引進的具有特殊專長✨,或從事科技創業創新的留學回國人員工作啟動。
C類項目每個資助3萬元,D類項目每個資助5萬元。
二、申請條件
申請資助人員需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一)具有3年及以上的海外學習工作經曆,2013年1月1日以後回國來浙工作或創業👩🏼🍼;
(二)年齡一般不超過50周歲(1966年1月1日以後出生)🫲🏿;
(三)申請項目的執行年限必須在申請者與所在單位簽訂的工作合同有效期內。
已入選國家、省“千人計劃”的🧖🏼♀️,或已獲過“錢江人才計劃”資助的👩🏻💻,不予重複資助。
三👩🏽🔧👉🏽、重點支持範圍
回國來浙從事博士後研究的海外博士;在信息、健康👼、環保、旅遊🧀🧑🏽✈️、時尚、金融、高端裝備制造等我省七大萬億產業和文化創意、海洋經濟、生物技術、新能源🈸、新材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從事創業創新的海外留學人員;省級留學人員創業園、省重點企業研究院、省級產業集聚區引進的海外留學人員🌭。
四💔、工作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符合條件人員提交材料交所在系(雙肩挑人員由學科所在系負責通知和報送)👹,經審核同意後報沐鸣3人事處🌬,院人事處將申報內容進行全信息公示後上報省文化廳。
(二)申請人填寫《浙江省“錢江人才計劃”C、D類項目申請表》(見附件2)及相關附件證明材料(附件清單見附件3)各1份,一同裝訂成冊👨🏼🦰。
(三)《浙江省“錢江人才計劃”申報情況一覽表》(見附件1)1份👨👩👦👦,加蓋所在系(部)公章。
(四)所有材料請于3月8日前報院人事處(行政樓612室),同時將電子稿發送至:48517890@qq.com 。
聯系人🎊:曾紫喬 電話:89808064